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辦〔2021〕50號)精神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2581,河南省招生代碼為6191。
省外招生地區:山西、河北、內蒙古、貴州,實際省外招生地區及省外招生代碼以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公布為準。
辦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區碧蓮路801號。
第五條 學院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
第六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3.學歷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進行查詢。
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 。
第七條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隸屬于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創建于1975年,經歷了河南省煤礦學校、焦作煤炭工業學校、河南工程技術學校等幾個發展階段。2002年,經教育廳批準,省政府同意,與河南理工大學聯合舉辦河南理工大學高等職業學院。2013年,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第八條 學院現設資源環境系、機械工程系、電氣工程系、土木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財經商貿系、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中專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11個教學系部(院),開辦有電子商務、物流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大數據與會計、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社會體育、音樂表演、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現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等48個專業(方向)。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學院被授予:“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職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先進單位”、“河南省電子商務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校企合作聯盟秘書長單位”、“河南省職業院校電子商務師資培訓基地”等榮譽稱號。
第九條 學院培養的畢業生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面廣,深受用人單位歡迎和好評,絕大多數畢業生成為各行各業的骨干,相當一部分成為教授、專家或擔任了各級領導職務,平均就業率連年達95%以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舉報電話:0391-8767017(紀檢監察室)。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學院招收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或河南省對口升學考試的學生,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學院根據各系部、二級學院的專業教師師資隊伍、專業課實訓實習條件等,參照往年的招生報到人數,提出本年度各專業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報上級批準后執行。學院無預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