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手續不全者不予辦理。逾期不報到者按有關規定執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須加帶《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新生進校后必須每學年向學校交納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獎助辦法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實行獎助學金制度。國家獎助學金由學院嚴格按國家和省教育廳有關精神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實施,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為24%左右,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比例為30%左右。
第二十一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學校設有完備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和通暢的“綠色通道”,還有勤工助學、新生溫暖起航補助、臨時困難補助、冬季御寒補助、返鄉補助、愛心超市等全方位助困幫扶措施。
第八章 就業與深造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并發放由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我校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的指導下,通過學院推薦,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的方式在全國各醫療衛生機構或其他單位落實就業。學校每年舉辦兩場大型校園招聘會和數十次供需見面會,并充分利用新媒體積極推薦我校畢業生就業。按“雙向選擇”原則,努力幫助畢業生在全國各醫療衛生機構或其他單位落實就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須根據入校前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到相應的單位報到。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鄭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長:我校招生辦公室不預測我校在各地的錄取分數線。招生宣傳與咨詢人員的意見僅供考生和考生家長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本校的正式承諾。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