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揚州市潤揚南路33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生入學時,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我院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本科生學費預收標準:人文社科類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理工科類專業每生每年15000元(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工程、財務管理四個專業按每生每年14000元收費,含嵌入式培養方向的專業按每生每年17000元收費)。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八、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執行。
九、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進行體格復查和錄取資格審查,發現問題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頒發證書類別和辦法:本科學歷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二、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男女生比例、單科成績不作限制。
3.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必修外語,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
4.依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
5.實行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江蘇省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1%左右)。
6.報考我院的上海、天津、江蘇等實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需符合所填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當年公布執行的為準。
7.內蒙古地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
8.非內蒙古地區報考我院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其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安排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當投檔分相同時,高考改革地區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9、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院預留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10.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網站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11.在錄取過程中,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均由我院負責。
十三、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9716166、89716199
監督電話:0514-89716067
咨詢地址:揚州市潤揚南路33號,郵編:225127
電子郵箱:td@njupt.edu.cn
網 址:www.nyt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