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了規范學校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校代碼:10867;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1號;郵政編碼:530007;英文譯名:Guangxi Technological College of Machinery and Electricity。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全國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國家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全國優質校,廣西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第四條 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廣西教育廳的有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領導、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六條 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關于招生改革的調研,做好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具體事宜。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設在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錄取結果在學校網站公布,監督電話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目前,學校主要承擔大專層次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學習,2021年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2021年開展單獨考試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關單獨招生方面的具體事項見《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第十條 學校2021年開展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工作,有關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方面的具體事項見《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