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從嚴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選拔、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關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院招生錄取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高校基本情況
招生國標代碼:14671
四川招生代碼:5793,其他省份代碼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高校全稱:南充科技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歷層次:高職(專科)
學習年限:三年
辦學校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業園西南大道3號
二、高校簡介
南充科技職業學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規劃占地面積1502畝、建筑面積40萬㎡,一期占地515畝,建筑面積14萬余㎡,后期規劃占地987畝,規劃建筑面積26萬㎡,已配置3500余萬元各類教學儀器設備,圖書14萬余冊,其中電子圖書3萬冊,各類電子資源3TB;已建成10個校內實訓中心、92個實訓室,已同80余家企事業單位簽署校企合作協議、校外實訓基地協議。
學院師資隊伍政治素質高、專業技能好、綜合能力強,管理團隊具有創新意識、敬業精神和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學院現有專兼職教師172人,研究生學歷教師62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教師68人,“雙師型”教師72人。
學院秉持“陶鑄人才,以為國用”的辦學理念,按照“1+N+M”的辦學模式,已開設建筑消防技術、應急救援技術、護理、學前教育、助產、康復治療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高速鐵路客運服務、電子商務、旅游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物聯網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機械裝備制造技術、智能工程機械運用技術等17個專業。
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探索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產學研一體化的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和模式,構建政府、行業、企業、學校共建的全新的育人平臺,培養社會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把學校打造成為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新工科為特色的綜合性高職院校。
三、組織機構
1、學院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院招生規模;
(2)制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工作細則;
(3)決定學院招生計劃分配;
(4)討論決定招生錄取重大事宜。
2、學院招就處是招生錄取工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學院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
(2)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分配;
(3)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4)負責生源基地規劃和建設;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3、學院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或舉報。
四、招生計劃
1、招就處提出各專業招生計劃建議方案,報學院院長辦公會審查,并報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2、學院在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與《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上公布。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學院實行教育部規定的“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當年的招生錄取政策處理遺留問題。
2、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3、學院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各項“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4、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我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新生進校后非外語專業的學生均以英語為教學語種。凡是錄取時對外語有單科成績明確要求的專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投檔我院的生源情況統一劃定外語單科成績,并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學院對報考我院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院錄取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辦法,綜合考察,擇優錄取。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
(2)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院錄取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3)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總分優先的原則,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院將作退檔處理。
8、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對學生進行健康和考試成績的全面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視不同情況分別依照我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六、招生工作人員
1、學院抽調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2、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院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學校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
七、收費標準及其它
1、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2、退費辦法:按《南充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3、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在設置獎學金、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措施。
八、頒發證書:南充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17-8055559、8055556
電子郵箱:nvstvc@163.com
學院網址:www.nstc.edu.cn
十、解釋權
我院對本章程具有解釋權,如有與各省招生政策不符之處,執行招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