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3653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園區一號路12號
郵政編碼:563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宣傳、實施錄取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面向貴州、重慶、四川、江西、廣東、廣西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本科批次錄取(具體根據各地招生錄取批次工作安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