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為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規范學校本科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陽光透明,結合學校辦學和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云南藝術學院;辦學地點:昆明市;學校部委碼:10690;校址(校區名稱):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577號(呈貢校區),昆明市科業路23號(麻園校區)。
第三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辦學層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等培養層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云南藝術學院;證書種類:本科學歷頒發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我校是教育部確定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2021年面向云南、四川、貴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廣西、福建、山東、山西、河南、河北、吉林、遼寧、甘肅16個省、自治區(以下簡稱“省區”)招生。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云南藝術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決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全程參與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對招生考試和錄取過程中各項政策和法規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報考條件及入學考試
第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等有關要求。另外,根據我校藝術類專業培養需要,部分專業(招考方向)身體條件要求為:聲樂演唱類專業考生應發聲器官無疾病,男生身高一般應達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應達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專業男生身高一般應達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應達到160cm以上;戲劇表演及播音主持類專業考生應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口齒清楚、發聲器官無疾病;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和影視攝影與制作等專業考生應無色盲。
第九條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內容按照《云南藝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和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資訊網發布的專業考試要求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統考和校考。報考我校音樂學(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藝術管理3個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各招生省區相應科類的省級統考,報考其余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文件規定,我校組織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凡涉及所屬省級統考有達標要求的,考生須省級統考合格才能報考。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達標要求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審定的《云南藝術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與各省統考科類對照表》執行(詳見《簡章》)。
第十三條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外省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視各省各專業生源情況安排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