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貫徹依法依規招生的工作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學校代碼:14014(教育部編碼)
3.學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
4.學校網址:www.bsctcm.cn
5.聯系電話:0875-2167758、2162986、2162987(傳真)
6.學校性質:公辦
7.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8.辦學層次:專科
9.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10.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條 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堅決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到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落實招生錄取工作“陽光工程”。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國家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教務處招生辦、辦公室(黨委巡察辦)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堅決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或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關要求,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教務處招生辦是學校常設的招生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學科特點、專業內涵等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情況;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過程進行重點監督。
第三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涉及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制度,嚴肅執行招生紀律: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和“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嚴格審查考生報考資格、投檔資格和錄取資格,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錄取工作的進展情況泄漏給非招生錄取工作人員。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規模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申請下達。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學校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和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審核后的計劃編制情況,通過《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等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2021年擬招生專業
普通專科擬招生專業:臨床醫學、針灸推拿、中醫學、護理、中藥學、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骨傷、醫學影像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醫學營養、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醫學美容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預防醫學等21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