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現代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規范、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現代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現代學院2021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現代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322
第六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0288號
第七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分數。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一條 對于進檔的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山東省、浙江省、河北、遼寧、江蘇、重慶錄取原則根據各自省份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規則進行。
第十二條 各省專業計劃能進行調整時,在我院總體專業計劃范圍內,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我院調整相應專業計劃錄取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進行專業計劃調整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
第十四條 藝術類繪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各自省份藝術類相關規則進行錄取,舞蹈表演專業按舞蹈類專業相關規則要求進行錄取,其他專業按各自省份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安排進行。
第十六條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限英語,我院不開設除英語之外的其它外語語種。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第十九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和傳染性疾病。(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3cm以上。(3)男女不限,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4)視力:每眼矯正視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適中對稱,目光有神,無色盲、色弱。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辦網站,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