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 號)、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 號)、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招考委辦〔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實行“陽光招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4332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丹桂路2011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成立由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是直接責任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招生工作的統籌領導和組織管理,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2021年總招生計劃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