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穩步進行、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4718
第六條 在豫招生代碼:6360
第七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金岱路186號
第九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專科
第十條 學院簡介:
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頒發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資格、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坐落于鄭州市管城區金岱路186號,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學院與中原福塔遙相呼應,雙地鐵縱橫而過,院內有三公里的河文化公園、孔子文化公園;建有智能教學樓、學生公寓(含冷暖空調、獨立衛生間)、餐廳、超市、實訓車間、籃球場、圖書室、電子閱覽室、娛樂室等設施。
學院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治學嚴謹的教師隊伍和一批熟悉國家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教育的管理人才。現有專兼職教師516人,其中高級教師占總數的68.8%。
學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國,依托特色、服務社會,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堅定不移地走職業教育發展之路,深化改革,強化內涵,以市場為導向設置專業,準確定位人才培養目標,積極實施“人才強校”戰略。
第十一條 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二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鄭州電子商務職業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圍、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范圍和條件
(一)招生范圍 :河南省。
(二)招生條件
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報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河南省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
(一)學院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二)分配原則和辦法
1、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近三年錄取情況對新生數據進行分析,綜合考慮報考生源數量、辦學條件及畢業生就業狀況,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
2、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
3、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第十七條 各批次招生執行過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計劃轉入到下一批次統招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