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人文科技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學校創辦于2000年,其前身為西南大學育才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
1.學校全稱:重慶人文科技學院(Chongq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Science & Technology)
2.國標代碼:13548
3.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4.辦學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6.辦學地址: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學院街256號
7.學校概況:學校總建筑面積50余萬平方米。學校面向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多人,設有14個二級學院,開設45個本科專業和1個專科專業。學校建制實驗(訓)室21個,其中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各類實驗(實訓)分室152個。有各類圖書300余萬冊,中外文獻數據庫26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六條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處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
第七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招生工作處合署辦公,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招生工作處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組,負責協助招生工作處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