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證書及其他
第十五條 證書類型: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十六條 其他須知:
新生入學報到需持本人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如因錄取通知書遺失或其他相關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處聯系。
學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化工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 系 人:陳老師
監督電話:023-81886017
2.詳細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卡時用的學院代碼與專業代碼,請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辦統一頒發的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書上查詢。
3.本招生章程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