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遼寧輕工職業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所有專業在本校區辦學: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金港路288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5.9萬平方米(約合238.8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8.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4.7平方米;生師比24.5;專任教師314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63.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410.4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6816.8元;圖書46.1萬冊,生均圖書49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1)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往年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2)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的原則。
2.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3.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
2021年我校招生專業共計42個,其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二年制、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二年制、數控技術專業二年制、是與大連市輕工業學校和沈陽市輕工藝術學校“3+2”對接。
2021年招生專業為:
學費如有變動以省物價部門文件為準(待定以省發改委最終公布為準)
四、畢業證書說明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輕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我校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1)我院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已在“三、專業設置說明”表中具體列明;
(2)住宿費收費標準為6人間900元/年/生,學費和住宿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文件為準。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方法
按照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2006]76號文件規定執行。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每年按10個月計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1)獎、助學金: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人)等獎助學金。校內獎學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內評審委員會根據《遼寧輕工職業學院大學生手冊》獎學金實施方案進行評定,并公示5個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開發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設立的助學貸款。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獲批后,用于支付學生在校期間所需學費、住宿費。
(3)其他資助方式: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遼寧省普通類調取檔案比例為100%,其他省市調取檔案比例按該省錄取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3.院校志愿及錄取
(1)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2)我校招生專業對實行高考改革省份,為歷史科類和物理科類兼招,不設選考科目要求。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門有本省規定的錄取原則與辦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門的錄取原則和辦法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的規定。
5.院校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空中乘務、國際郵輪乘務管理、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等專業只錄取參加省級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省份則只錄取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不組織此類專業統考和無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省份則錄取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
錄取的考生,若通過本省文化課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往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無外語小分限制。
七、聯系電話、網址
遼寧輕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傳 真:0411-66864822
郵政編碼:116100
網 址:https://www.lnq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