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招生工作是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環節和組成部分。為規范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保證招生質量,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云南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及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的規定,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四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單獨考試由具有單獨考試資格的招生單位進行,考生須符合特定報名條件,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單獨命題或選用全國統一命制試題。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第五條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學院分級負責,共同協作完成,學校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組織進行。
1. 研究生院是學校負責研究生招生的職能管理部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的各類研究生招生工作,具體業務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過程的領導、監控、協調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長負責各類研究生招生,具體業務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研究生教育培養能力、培養質量、科研經費、國家建設和發展及社會需求等因素,兼顧重點學科和學位點的建設和發展,編制出我校年度分專業擬招生人數。
1.招生計劃分為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兩種類型,學術碩士計劃和專業碩士計劃兩種類別。
2.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學校于每年3月份確定并下達各專業正式招生計劃數,各學院按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3. 各專業擬招生人數通過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向考生和社會公布,正式招生計劃通過招生計劃公開方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將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計劃下達后確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包含單獨考試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2022年我校預計擬招收各類碩士研究生約470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計劃約4200人,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約500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25人,單獨考試招生計劃10人。
4. 視生源情況,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對各專業招生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四章 編制招生專業目錄
第八條 編制招生專業目錄。
1. 根據學校制定的擬招生計劃,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宣傳材料。各專業招生名額為學校預分配名額,目錄中公布的研究方向,僅供考生參考,具體研究方向待入學后進行師生互選后再行確定。
2. 招生專業目錄中凡注有“★”號的專業為學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國家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學科專業請查看《昆明理工大學國家及省級重點學科名錄》。
3. 外國語只能選考英語語種。
4. 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考試科目等信息以《招生專業目錄》形式通過學校網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學費標準、學制及獎助
第九條 學費收費標準及學制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2-4年,學制為3年。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除外)的學習年限為3-5年,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的學習年限為2-5年,學制為2年。學費收費標準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學術碩士:8000元/生·學年。
2. 全日制專業碩士:資源與環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8000元/生·學年,漢語國際教育9000元/生·學年,建筑學、城市規劃、藝術、法律、翻譯、風景園林、會計、金融、出版、臨床醫學、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學年。
3. 非全日制專業碩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學年,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藝術、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學年,法律15000元/生·學年,翻譯、出版12000元/生·學年,資源與環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8000元/生·學年。
第十條 助學政策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3萬元,碩士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0.6萬元。
2. 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
學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簡稱“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過參與“三助”工作獲得相應經濟報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學貸款
需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請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各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可到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csa.cee.edu.cn/
查詢。
國家開發銀行承辦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國統一服務熱線:95593
4. 學校還通過發放臨時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一條 獎學政策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制內在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國獎勵4.5萬名,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我校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當年下達指標及額度執行。
2. 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
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學制內在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獎勵900名,其中,碩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萬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萬元。我校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當年下達指標及額度執行。
3.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昆明理工大學出資設立,分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種類別。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級、標準和覆蓋面具體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