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報 名
第十二條 報名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條件(一)中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3.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條件(一)中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單獨考試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 單獨考試招生人數全校為10人,國家招生專業主要面向工學、理學類學科專業。視生源情況,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對各專業單獨考試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未完成的單獨考試招生計劃轉為普通計劃招生。
(四)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有限定報考要求,限定的具體規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五)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考生)原則上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臨床醫學專業碩士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以同等學力考生身份報考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的按報考條件(二)要求執行。
同等學力考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以及少數專業對跨專業報考人員有特殊要求的,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報名日期、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和報考點要求選擇適合本人報考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三)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四)、網上報名時間和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報考我校非全日制考生,網上報名時只能選擇定向就業,選擇非定向就業的不予報名確認和考試。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名時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是指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滿足單獨考試要求的各項報考條件。
9.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一般為11月上旬左右,具體時間以報名點和報名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2.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需按網報時選定的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證件和材料。一般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對戶口、居住證、工作證明有要求的,還需按報考點要求提供本人戶口本(簿)或戶籍證明、居住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原始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原始材料以及復印件。報考單獨考試考生還需提交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單位出具的業務方面證實性材料、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書》。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四、《準考證》由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 在考前7天左右自行登錄全國“研招網”下載打印,學校不再寄發。《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題
第十三條 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由我校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大綱由學校統一編制。
學校自命題考試科目按照各科目確定的考試大綱要求進行命題,其目的主要是測驗考生對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