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初試與評卷
第十四條 初試考試
1. 考試時間:全國統一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2. 考試科目: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考試科目代碼為502、503、504的建筑類作圖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3. 單獨考試的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與全國統考相同,考試難易程度與全國統考水平大體相當。
4. 考試地點由考生所在報考點統一安排。
第十五條 評卷
1.統考試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評閱,其他業務課試卷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評閱。
2.查閱試卷規定。考生本人不準查閱試卷。如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日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和理由,研招辦根據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經復查后確需要變更成績的,須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
3.入學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網查詢,成績公布時間預計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條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專業和人數請查閱《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推免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推免生未完成的碩士招生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計劃。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考生須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冊、網上支付、報名等手續。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在規定日期截止前登陸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申請,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考生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直博生)發復試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
3. 推免生(直博生)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對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將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推免生(直博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接收推免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十章 調劑
第十七條 調劑方式
調劑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申請調劑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國家線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領域)調劑分數基本要求可能會高于B類國家線基本要求,下同】。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第一志愿報考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要求其原報考專業必須是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并滿足我校要求的相關報考條件。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10.非全日制調劑,考生須滿足在職定向及接收專業報考條件等要求和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
11. 其它調劑規定和要求以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和學校屆時公布的調劑規定為準。
調劑考生必須符合以上規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而造成無法通過教育部錄檢系統錄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十九條 調劑程序
1. 調劑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開始,調劑的具體要求屆時在學校官網再行公布。調劑考生需登陸《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申請。對申請調劑的考生,待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由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領域)招生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的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所學專業、學科背景、報考院校和專業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綜合素質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審核篩選,擇優選拔。各學科、專業(領域)具體選人原則和標準由相關學院根據各學科要求和特點情況確定。
2. 對被選中的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回復后的考生請按復試規定和要求按時參加復試。
3. 對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第十一章 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分數線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劃定的B類國家線,對報考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和上線生源較多的專業(領域)等,由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和考生考試情況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第一志愿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并在網上公布,調劑考生復試通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送,學校不再向考生單獨寄發復試通知。
第二十一條 復試報到時由學校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第二十二條 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進行,具體時間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各專業復試階段考試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為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以及少數專業對跨專業報考人員有特殊要求的,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一般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第二十三條 錄取以學院、專業(領域)和學習方式為單位進行,按照專業(領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各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為30%至50%,屆時將在官網公布。復試成績不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學院、專業(領域)和學習方式為單位,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志愿考生兩種類型分列排隊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并實行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如部分專業進行了多批次調劑和復試,調劑考生的錄取按復試批次順序依次錄取。
第二十四條 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官網屆時發布的通知和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錄取名單需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錄檢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信息公開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正式錄取。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應屆本科畢業生民族照顧政策錄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調取人事檔案材料到學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顧政策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轉人事檔案。
第二十六條 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進行體檢。考生須誠信體檢,不得造假或請人代檢。體檢的相關要求屆時通知。未按規定和要求提交體檢材料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發現有體檢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取消學習資格。
第二十七條 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發。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并按規定與學校簽定有關培養協議,繳納學費。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八條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條 畢業生就業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云南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和要求,堅持“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針,圍繞“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工作目標,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
1.學校有畢業生就業管理職能部門,全面統籌全校各級各類學生就業工作。建立校院兩級就業工作機制,開展畢業生就業事務辦理、就業市場建設、校園招聘活動組織、就業指導教育、就業分析研究等工作。
2.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其錄取時簽訂的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三十條 住宿情況及培養所在校區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貢、蓮華兩個校區培養,培養校區分布如下:
蓮華校區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號。學院有:國土資源工程學院、冶金與能源工程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與經濟學院、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學院、有色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
呈貢校區地址: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學院有:機電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工程與自動化學院、電力工程學院、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化學工程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交通工程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現代農業工程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醫學院、外國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學院、民航與航空學院、靈長類轉化醫學研究院 。
2. 學生住宿按錄取學院所在校區入住。呈貢校區一類公寓(四人間)收費標準為1200元/生/學年、一類公寓(六人間)收費標準為800元/生/學年;蓮華校區一類公寓(四人間)收費標準為1200元/生/學年、一類公寓(六人間)收費標準為800元/生/學年、普通宿舍(房間內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450元/生/學年、普通宿舍(房間內不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400元/生/學年。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研招辦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組織進行。考生對考試科目、研究方向、導師、復試和錄取等具體事宜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相關學院聯系。
2. 我校有關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查詢和打印、調劑、復試和錄取等信息和有關通知全部實行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網站招生信息網頁發布的招生信息,若錯過相關環節時間節點,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聲譽。考生申訴和紀檢監督聯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65112931,郵箱:yzbjd@kmust.edu.cn,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650500。
(2)研究生院辦公室:電話:0871-65915828,郵箱:yzbjd@kmust.edu.cn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辦公室;郵政編碼:650500。
(3)學校紀委:電話:0871-65916911,郵箱:xjw@kmust.edu.cn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紀檢監察室;郵政編碼:650500。
4. 各學院聯系方式見《昆明理工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5. 昆明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規定如有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為準,解釋權在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