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工業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藝術類環境設計專業在主校區辦學: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遼西路11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151.2萬平方米(約合2266.6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0平方米;生師比19.3;專任教師1365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8.8%;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7376.4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1789.0元;圖書233.9萬冊,生均圖書75.6冊。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各省生源數量及質量狀況,結合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為參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計劃任務,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招生計劃。
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我校不設置藝術類專業預留計劃。
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語種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四、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工業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工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工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藝術類專業收取學費標準參見“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住宿費:中央校區(主校區)4人間公寓1200元/年,6人間公寓9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按照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執行退費,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公辦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1)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校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分為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獎學金三種:
①綜合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分為五?四獎學金3000元/年、特等獎學金2000元/年、一等獎學金1500元/年、二等獎學金800元/年、三等獎學金500元/年等五個等級;
②單項獎學金:獎勵在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學生,設立優秀學生干部(標兵)獎學金、道德楷模(標兵)獎學金、志愿服務(標兵)獎學金、社會實踐(標兵)獎學金、自立自強(標兵)獎學金、文體活動(標兵)獎學金、突出進步獎學金等獎項。其中,非標兵類獎學金100-300元/年,標兵類獎學金分為500元、1000元、2000元等三個等級。
③社會獎學金:由熱心于學校發展和人才培養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捐資設立的獎學金,分為企業獎學金、校企合作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社會捐助獎學金等非完全校內評選獎學金。具體的等級和金額由資助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與學校共同決定。
(2)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分兩個等級,一等助學金每人4400元/年,二等助學金每人2750元/年。
(3)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國家開發銀行或其它承辦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具體政策到戶口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
(4)勤工助學及困難補助:
①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基金,每年召開一次“招聘會”,學生競聘上崗,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崗,通過勞動取得勤工助學補貼,緩解經濟困難問題。
②困難補助: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學校還爭取社會上的資助,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5)學費減免及綠色通道:
①學費減免:按照學校相關政策,對孤兒大學生實行學費、住宿費減免;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在校生、畢業生執行國家資助政策進行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②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先入學,然后根據調查、了解、核實的情況,分別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難新生能夠順利入學。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我校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對于采用“3+1+2”選考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環境設計專業選考要求為:首選科目“歷史”、再選科目“不限”;
對于采用“3+3”選考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環境設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選考科目不限。
2.院校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院校錄取原則
對于有規定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志愿報考人數超出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報考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則順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我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錄取,無專業級差。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當地招辦投檔原則投檔的考生在專業分配上,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錄取。
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依當地招辦投檔原則投檔的考生在專業分配上,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文化課成績×30%+專業課成績×70%。
在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在綜合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綜合、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我校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規定。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24-25496072
網址:https://www.s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