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紹興職業技術學院 國家代碼:12876,浙江省招生代碼:0067
第三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四條 頒發畢業證書: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690名,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六條 報名條件:符合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統考的相關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均可報考。
第七條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志愿。
第八條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0日8:30-3月31日17:00。
2.報名方式: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zsw.sxvtc.com/),點擊“提前招生”欄目,進入“浙江省考試招生報名系統”完成網絡報名。
第九條 網上確認及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在網絡報名成功后于4月1日前須完成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費,登錄學校提前招生網址https://tqzs.sxvtc.com/完成以下操作:
1.完善個人聯系信息。
2.上傳確認材料。
①省考試院報名系統中打印的《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登記表》(須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圖片。
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圖片。
③如需申請素質特長考評項的考生,須將相關獎狀、證書原件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
以上確認材料圖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轉、扭曲,每個上傳附件的文件不超過2M。
3.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通過網絡在線繳費,報名考試費標準為140元/人。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
4.考生完成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后,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需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綜合測試。
5.不進行網上確認或未繳納報名費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評及計分辦法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評
1.測評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素質特長考評。
2.時間:2022年4月15日-16日。
3.地點: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內。
4.職業適應性測試組織和分值
具體各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形式和時間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案》,分值為80分。
5.素質特長考評
學校成立素質考評組,對學生提交的素質特長材料進行考評。素質特長考評分值為20分。
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素質特長考評中獲得相應的考評分,同一考生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過20分。
第十一條 計分辦法
1.普高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3.高中學考成績折算
學考等級換算分值如下:
對專業的學考科目成績權重設置:
高中學考等級及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提供的數據為準。
第十二條 綜合成績查詢:查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以登錄學校招生網(http://zsw.sxvtc.com/)首頁,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
第六章 錄 取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和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錄取新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錄取方式采用雙向互動選擇,在5月初(具體時間以省考試院公布時間為準)。
1.確定擬錄取與備錄取考生名單
按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分“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在5月初(具體時間以省考試院公布時間為準)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服務平臺。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和備錄取。
2.同分處理原則。
(1)普高招生考生
如某一專業錄取最低分出現同分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高中學考折算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錄取情況;以上兩項成績均相同時,則按高中學考單科順序和等級高低確定錄取情況,單科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歷史、物理、地理、政治、生物、化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如某一專業錄取最低分出現同分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錄取情況。
3.確定擬錄取與備錄取比例
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5確定。
4.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被我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我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擬錄取和備錄取資格隨之失效。如有缺額,我校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取順序遞補。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我校(專業),具體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我校(專業)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取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當該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原定計劃數時,錄取人數按實際參考人數的9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5.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在我校網站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無異議,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六條 凡已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后續各類招生考試。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認真做好高職提前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社會各界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八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主管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和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素質特長考評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九條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發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文憑。室內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畢業后獲中方室內藝術設計專業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意方的結業證書、學習證明和室內設計專業資格證書,并可申請將學分轉移至意大利庫內奧美術學院攻讀碩士。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畢業后獲中馬雙方學歷證書,并可申請將學分轉移至馬來西亞林肯大學學院攻讀本科。
第二十條 收費情況
學校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本校同年同專業其他高職學生收費相同。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負責接待與咨詢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1.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w.sxvtc.com查詢相關信息和進行在線咨詢
2.咨詢電話:0575-88329488,88054099
3.微信公眾號:ShaoxingCollege
4.傳真號碼:0575-88054034
5.通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山陰路526號
6.郵政編碼:312000
7.電子郵箱:zsyjyc@sxvtc.com
8.監督舉報電話:0575-88054010
9.學校網址:www.sxvtc.com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