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上海市有關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堅持全面考察,科學選拔的原則。
(三)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
(四)堅持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定學校復試、錄取原則,審核各學院復試工作規程,領導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并做好巡查工作,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二)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委員會)按照學校復試工作的政策及規定,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工作規程,明確復試內容和要求、復試程序和評分標準等,在規定的時間內,高質量地組織完成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三、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按照《上海科技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四、復試工作
(一)各學院制定復試工作規程
各學院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規程與安排等,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
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預計3月下旬開始(具體復試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將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查條件需符合教育部關于《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上海科技大學202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簡章》的相關要求,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入圍復試的考生須根據招生學院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如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復試內容
以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復試具體形式及內容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予以確定。
根據教育部關于《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需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錄取。
(五)政治審查
考生在入學前應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學研究生政治審查登記表》。
五、錄取原則
(一)各學院在招生復試工作規程中明確復試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
六、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胡老師,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物質科學與技術學院
林老師,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三)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吳老師,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四)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傅老師,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學校招生網鏈接:https://yanzhao.shanghaitech.edu.cn/main.htm
七、投訴和監督舉報郵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本規定由上海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上海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