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養方案
北京師范大學遵循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的“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國際化、個性化)等有效培養模式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實施“基礎扎實、學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銜接”四位一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課程體系,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構建由通識教育課程和專業教育課程有機融合的課程體系;加強課程體系整體設計,改革教學內容;加強數理基礎課程、生化基礎課程、哲學基礎課程、文史基礎課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課程建設,提高學生修讀相關基礎課程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的知識融通與轉移能力,激發學術志趣。
2.配備一流師資,組建高水平教師和導師團隊。堅持校內與校外并舉、水平與責任并重的原則,建設一支由本校教師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的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有熱情、肯投入的一流師資隊伍。設立“首席導師、新生導師、學業導師和人文導師”四位一體的導師團隊,在人生引導、志趣激發、學業指導、素養提升、科學研究等方面對學生給予全方位指導。
3.改革教學方法,完善考核評價方式。建設小班研討課,以高質量的交流互動,充分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推進探究式教學和自主性學習,以啟發式、討論式等教學方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自主深度學習、自主構建知識體系,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性精神。豐富探究式、論文式、報告答辯式等作業評價方式,提升課程學習的深度。加強對學生課堂內外、線上線下學習的評價,強化閱讀量和閱讀能力考查,提升課程學習的廣度。
4.本碩博相銜接,學術型高端人才培養階段前移。建立銜接本科教育階段,融貫碩士和博士培養階段的學術型人才培養機制。打通本研課程設置,形成相互銜接、逐級遞進的課程體系,優化課程建設標準、修讀要求、選課方式、教學管理等環節,全面考慮學生學習的基本規律和內在潛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為一個連貫的整體來設置課程、組織教學,構建完善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
5.促進學科交叉,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多學科知識結構是創新人才的核心素養,鼓勵和支持學生跨領域、跨學科、跨專業修讀輔修和雙學位項目,課程主要集中輔修領域內的核心課程。創造跨學科研究條件,依托科研和教學實驗室,組建高水平跨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課題,支持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建立教學科研實踐多層次融合、跨學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機制,為學生跨學科學習、研究和深造創造條件。
6.搭建合作平臺,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搭建學校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臺,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優勢互補,協同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緊缺領域輸送后備人才。實施強基計劃各專業都將根據自身特點和特色,利用好國內外高水平科研平臺,推進科教協同育人。
7.開展綜合考查,健全質量控制機制。以學業成績為基礎,以綜合素養、學術興趣、創新潛質為核心,開展對學生的綜合考查。每年一輪形成性考核,進行多主體、多維度、多視角的綜合素質評估。建立教學質量常態監控機制,完善教學質量反饋與改進機制。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于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專業的規定和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北京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北京師范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郵箱:jubao@bnu.edu.cn。
七、咨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郵編:100875
招生咨詢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電子郵箱:zsb@bn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bnu.edu.cn
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58807862,郵箱jubao@bn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