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2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亦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熱愛祖國、志向遠大、高考成績優異、綜合素質優秀,對報考的專業有濃厚興趣且有志于將來從事報考專業領域基礎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報考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在數學、物理、信息學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或二等獎,且有志于將來從事報考專業領域基礎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省份
1.招生專業
我校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要求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強基計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應用物理學專業不招收患有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
2.招生省份
我校強基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各省份投放專業及招生計劃數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三、報名及選拔程序
(一)強基計劃報名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哈爾濱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臺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根據分省投放專業計劃選擇一至四個專業(區分專業志愿先后順序,以考生報名系統內數據為準)作為專業志愿,并可自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報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專業志愿及其他報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是否參加強基計劃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須在報名系統中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并簽訂承諾書。確認不參加考核或逾期未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入圍資格。對于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中,對于第一類考生,高考總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數的4倍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和入圍專業(末位同分均入圍)。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的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破格入圍,且入圍專業為考生第一專業志愿。
考生入圍專業確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圍專業作為最終的專業志愿進入考核環節。
6月26日前完成強基計劃入圍工作,并公示入圍標準。我校屆時將同步發布考核具體安排,請入圍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辦網站的相關通知。
(五)學校考核
我校將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間進行強基計劃考核(包括綜合面試、體質測試兩部分),具體考核時間見準考證。
1.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圍專業領域內的志向興趣和學習科研能力等,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面試全程錄音錄像。面試過程中我校將對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考察。
2.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項目為一分鐘跳繩。強基計劃考生必須參加體質測試,無故不參加體質測試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我校視情況予以免測或安排補測。
3.校考成績
我校以綜合面試成績為校考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僅設合格線,不計入校考成績。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體育考核測試合格是錄取的基本條件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折合為百分制)*85%+校考成績(百分制)*15%。
3.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入圍專業排隊,根據分省分專業計劃數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如存在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專業第一類考生的錄取標準的,我校予以預錄取,錄取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分省計劃;未達到對應錄取標準的,不予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