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且文化成績符合要求、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的考生須在我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其專業志愿須在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我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
2.我校將根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計算入選考生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分值。按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
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得分的計算方法如下:
3.當考生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分值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投檔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擇優錄取。
八、監督機制
1.我校在省教育廳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和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綜合評價招生考核工作。學校考核面試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并全程錄音錄像。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與舉報。
3.綜合評價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上級規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學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報名材料、證明材料等。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事實報省教育考試院,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nuist.edu.cn
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招辦
電子郵箱:zsb@nuist.edu.cn
咨詢電話:025-58731378
傳真電話: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寧六路219號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44
南信大2022年綜合評價咨詢QQ群:830860267
十、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25-58731002
十一、其它
1.綜合評價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轉專業、多層次各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項目。
2.本簡章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制定,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教育部、江蘇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將根據最新政策作相應的調整。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測試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本簡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綜合評價招生事宜。為維護考生自己的權益,請考生們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