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費與住宿費
1.學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有關規定我校實施自主定價,具體收費情況如下:
(1)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3000元人民幣:
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物流管理、工業工程、商務英語、網絡與新媒體、人力資源管理
(2)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4000元人民幣:
藝術教育
(3)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5000元人民幣: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人工智能、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2.住宿費:每學年1300元人民幣(含定額水電費:每生每月5度電,2噸水)。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國家獎、助、貸
政府出資或中央財政出資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還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學校獎學金
1.仰恩大學設立“仰恩獎學金”“吳慶星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各類企業獎學金”等。
2.各項獎學金,在每學年開學后的第二周開始按學校規定程序評選。
3.每學年發放獎學金的總額度,由學校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助學貸款辦理
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在戶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無法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可在入校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不能同時申請獲得。
第十八條 退費規定
退學學生退費按照《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價費〔2013〕41號)執行。
第十九條 在校生應征入伍規定
學生注冊入學取得學籍后,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憑入伍通知書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其余事項按照國家、省級相關政策執行。
第九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完成所有教學環節,達到畢業要求,由我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教育部電子注冊)本科畢業證書。凡已達到畢業要求,并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我校授予其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十章 就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學校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協助推薦。我校畢業生就業主要去向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營(外資、合資)等非公企業。我校每年為國家選送一批選調生,組織畢業生參加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為部隊、“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選送優秀畢業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高考政策調整,則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仰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仰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22091988 22085622
招生監督電話:(0595)22082001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仰恩大學
郵 編:362014
傳 真:(0595)22082017
網 址:http: //www.yeu.edu.cn
電子信箱:yeu@y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