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 實施招生“陽光工程”,保證2022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荊州學院(原長江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為13245。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層次學歷教育的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各省(市、區)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技能高考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堅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招生章程,審核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審核招生宣傳材料,受理考生申訴,決策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監督學校招生計劃的落實、宣傳材料的真實性、錄取過程的規范性和錄取信息公開等事項。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和考生填報我校志愿情況進行。
第十條 學校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男女生比例原則上不限制。根據考生高考成績,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規定;關于加分或降分投檔照顧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專業成績使用校考成績的省份,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成績合格,按照校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專業成績使用統(聯)考成績的省份,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專業統(聯)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果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
考生專業成績(或投檔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第十四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新生入校后,只按英語組織外語教學。
第十五條 考生填報我校志愿時,請填寫考生本人或家長的有效聯系方式。招生錄取期間,請確保電話暢通。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https://www.jzxy.net.cn/zsc/)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學生入學、培養與畢業
第十七條 錄取后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的考生,學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取消不符合規定的已報到學生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執行。
第十九條 為激勵在校學生刻苦學習,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指定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當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開學后,將貸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交至學校學生資助中心。
第二十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成績合格,頒發荊州學院畢業證書,并實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頒發荊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高等學校就業政策負責推薦畢業生就業,建立以市場為導向、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學生就業機制,引導學生自主創業。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太湖港管理區
郵政編碼:434020
學校網址:https://www.jzxy.net.cn
聯系及咨詢電話:0716-8066699、8066799
電子郵箱:jzxyzsc@163.com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荊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