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湖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專科)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 教育部院校統一代碼:13265
第八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寧大道118號 郵政編碼:437100
第九條 學校概況:全日制大專在校生1.7萬余人,教職工82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3人,獲省級以上教學名師、中青年專家、高層次人才、先進工作者56人次,雙師型教師占90.06%。校園占地面積1086畝,館藏圖書(資源)200萬冊。學校獲評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創新創業50強高校、全國服務貢獻50強高職院校,是湖北省優質高職、省級文明單位、省級園林式單位、省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扶貧記大功單位,為學生的成才立業創造良好環境。
第十條 專業設置:學校設有信息工程學院、工學院、建筑學院、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生物工程學院、會計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健康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等10個教學二級學院,緊密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和區域新興支柱產業,構建現代農業、智能制造、財經商貿、師范教育、醫養健康、數字信息和智慧建筑等專業群,招生專業40余個,獲批國家“1+X”證書試點專業19個,建有國家級骨干專業5個、省級重點特色品牌專業10個。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建有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3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國家級技能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重點科研平臺1個、省級實訓基地10個、校內外實訓基地300余個。參與國家專業教學資源庫項目建設9項,獲評湖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2項、省級精品課程9門。
第十一條 招生范圍:我校2022年擬面向湖北、天津、黑龍江、上海、浙江、江蘇、安徽、河南、福建、湖南、海南、江西、山西、河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重慶、內蒙、新疆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二條 畢業頒證:學制三年,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教育部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院名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領導小組),在校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含高職單招),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招生就業處處長和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統籌部署協調執行招生各項工作。
第十四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辦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引入了第三方監督機構,負責督察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監察招生錄取過程的公開情況,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辦學質量等為依據。
第十七條 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主管部門,詳細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