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招生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高考”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院名稱、地址和性質
第三條 學院中文全稱: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學院英文全稱:Changjiang Polytechnic Of Art And Engineering學院國標代碼:14555,省編代碼:C610,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學院地址:湖北省荊州市紀南生態文化旅游區孫叔敖路1號,郵政編碼:434000
學院網址:www.cjchuanxi.com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益性、非營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學院以普通全日制專科教育為主,招生納入普通高等學院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學院是經湖北省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省教育廳主管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的職業院校。
第三章 人才培養、畢業
第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彈性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專科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前景廣闊,采用推薦就業,訂單培養就業。有志升學者,依照當年省教育廳有關專升本文件規定的政策執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系(部)負責人及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為學院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對各類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由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通過學院官網(www.cjchuanxi.com)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聯系及咨詢電話:0716-4172188 監督舉報電話:0716-4172187電子郵箱:hbcyw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