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院遵循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法規,按照優化學生生源結構、促進專業集群發展的原則,結合學院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各省(市、區)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同時報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審批后實施。
第十條 學院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規定預留少量計劃。在錄取工作中,學院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及程序,將預留招生計劃調至生源質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進行,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進行綜合考查,擇優錄取。凡根據考生志愿,按規定錄取后,學院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第十二條 報考學院的普通考生的文化課各科目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湖北省內中職類考生,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技能高考。
第十三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錄取時,學院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認可各種符合優錄政策的加分。
第十四條 學院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和確定專業;非平行志愿投檔省(區、市)考生錄取時,遵循志愿優先原則。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錄取確定專業,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學院對考生的應試語種不予限制。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時,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十九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包括體檢)。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請有關省(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查究。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一學期后,可根據《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轉專業申請,學院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滿足。
第八章 學生資助
第二十二條 為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學院設有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及學院特困生補助。
第二十三條 學院獎、助、勤、貸等資助體系健全,努力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相應的幫助。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院師生中挑選工作人員參與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院辦公室及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716-4172188、0716-4172189
網址:www.cjchuanxi.com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紀南生態文化旅游區孫叔敖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