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專業目錄或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我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勵、資助學生政策。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具體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我校專門設立新生獎勵,對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優秀的新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新生獎學金管理辦法》予以獎勵。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3622966
傳 真:0756-3622558
電子郵箱:admission@bitzh.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itzh.edu.cn/
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bitzh.edu.cn/
第三十四條 我校紀檢監察審計室負責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監督電話:0756-3622718
傳 真:0756-3622718
電子郵箱:jianchashi@bitzh.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我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