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錄取時將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總分(投檔分)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執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我校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類推。
第十一條 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遵循“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原則),無專業級差。考生在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高職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與高職普通類專業,符合條件的可以相互調劑。
第十二條 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的考生,錄取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對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的考生,高考總分(投檔分)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如條件仍然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三條 空中乘務專業錄取要求
年齡:不超過21周歲(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身高、視力:男生凈身高172-184cm,女生凈身高162-174cm。雙眼矯正視力(C字表)不低于4.8。
五官及其他:五官端正,面部、頸部、四肢及其它部位無明顯疤痕、斑點、紋身等;口齒清楚,無口吃、舌短現象;無色盲、色弱;無“X”“O”形腿;嗅覺、聽力正常。
以上條件按高考體格檢查表執行,考生未達到以上標準要求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四條 藝術(美術)類錄取規則
我校只錄取省級美術類統(聯)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份,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錄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投檔成績計算規則詳見各省相關政策。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在(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則按照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總和錄取。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如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五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飛行器制造工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空中乘務等專業企業實習及從業對英語要求較高,非英語語種考生及英語學習困難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據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入學須知。
第二十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 新生注冊學籍后,依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高職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對于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職生轉專業依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政策,形成了“獎、勤、助、貸、補、減、免”七位一體的學生獎助體系。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市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同時,學校吸引社會、企業和個人捐資,設立多項社會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頒發證書
本科:本科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高職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個人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tsguas.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tsguas.edu.cn
電 話:022-28776099、28776655
監督電話:022-28771113
傳真:022-28776106
郵政編碼:300350
咨詢郵箱:zsb@tsguas.edu.cn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