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o 學校名稱: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天津市示范校)
o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o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o 學校代碼:12484
o 學校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廬山道1101號(北院區)
第四條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獨立設置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職示范校和天津市雙高建設單位,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單位,占地1000畝,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學院坐落在天津濱海新區和天津自貿區的核心區,東臨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區、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國經濟發展的第三極,經濟活躍,交通便利。學院現有固定資產總值3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8000多萬元。圖書館紙質藏書60萬冊,電子圖書27萬冊,中外文電子期刊上千余種。校園網互聯互通,有線、無線全覆蓋;體育、文化、生活設施完善,綠草成茵、湖波瀲滟,校園文化氣息濃郁。學院根植天津濱海新區,服務京津冀,面向全國,以現代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為重點,開設現代物流管理、關務與外貿服務、連鎖經營與管理、智能物流技術、國際商務、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智能焊接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監理、建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商務英語、商務日語、學前教育、園林技術、廣告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虛擬現實技術應用、黨務工作等34個專業。目前,全日制大專學歷在校生近7500人。學院圍繞智能制造、智慧商貿物流、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慧服務、數字創意打造專業群,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模式,積極探索產業學院下中國特色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學院教學設施先進,擁有機械加工與自動化、國際物流與現代服務、旅游與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與服務、國際語言、藝術設計、國際商務、建筑工程技術與管理、園林等校內實訓基地,100多個實訓室,還與企業合作建有200多個校外實訓基地,為學生專業學習實訓提供了保障,實習就業無縫鏈接。學院注重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建立了86個學生社團。畢業生就業率常年保持在90%左右,且升學機會較多。天津市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在津簽署就業協議,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落戶天津市,學生就業及可持續發展有堅實的環境基礎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黨委書記、院長擔任主任,副書記、副院長為副主任,教務處、招生就業指導中心、黨委辦公室、學生處、繼續教育學院、后勤管理處、信息化辦公室、紀委負責人為成員,職責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協調招生工作中的關系、信息與資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是負責日常招生工作的機構,制定招生計劃方案,組織實施招生工作全過程。學院紀委負責招生監察工作,其工作職能是在全年招生錄取過程中監督檢查招生過程,監督落實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和就業情況,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計劃核對并上報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多、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可作適當調增,反之也可調減計劃,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2年高考報考指南、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網站(www.tjbpi.com.cn)或學院公眾號。
第八條 收費標準: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普通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住宿費:普通4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普通6人間每生每學年700元(入學后由學院統一安排宿舍)。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