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招生,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區的高職(專科)及黑龍江省內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國家民委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隸屬單位:黑龍江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哈南工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五路1號
第二章 基本情況
第五條 學院占地面積30.3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0.4萬平方米。學院建有各類公共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含實訓車間)70個,公共、專業計算機室15個,語音室5個,精品錄播室1個,網絡多媒體教室146個,琴房32間,舞蹈教室3間,電鋼琴教室2間,幼兒園模擬實訓室1間。現有教職工274名,其中正高職17人,副高職89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教師108人,全日制在校學生6149名。
第六條 學院設有動物醫學、寵物醫療技術、畜牧獸醫、寵物養護與馴導、藥品生產技術、生物制藥技術、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學前教育、應用韓語、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民族表演藝術、藝術設計等高職(專科)專業。(2022年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為準)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