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3653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園區一號12號
郵政編碼:563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宣傳、實施錄取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面向貴州、重慶、四川、江西、廣東、廣西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本科批次錄取(具體根據各地招生錄取批次工作安排實施)。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優惠文件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七條 學院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學院將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學院實行無分數級差錄取。
第十八條 對于進檔考生,學院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含未實行平行志愿模式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院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學院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并與其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實施錄取。
第二十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我院,必須滿足學院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并結合以下專業要求、建議執行:
(1)臨床醫學專業:建議肢體殘疾,將影響所填報專業學習、就業的考生慎報。
(2)護理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
(3)口腔醫學專業:要求身體無殘疾,建議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
(4)麻醉學專業:要求身體無殘疾,建議男生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
(5)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康復、休閑體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身體無殘疾,無色弱,無色盲。
第二十二條 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