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本科批次錄取(具體根據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實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 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和遠程網上錄取的辦法。
第十八條 參加錄取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堅持原則,堅守工作崗位,嚴格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九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錄取過程中對考生加分、降分問題嚴格執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條 語種要求: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三條 體檢要求: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學校公示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貧困生設有貧困生資助。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內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0851-88302205 0851-88356785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筍子林3號
郵政編碼:550003 咨詢電話:0851-88302205
電子郵箱:zs13676@qq.com
學院網址:https://www.gysqxy.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