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 :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 :
總院辦學地點: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地址:沈陽市大東區勞動路32號。
汽車分院辦學地點:沈陽職業技術學院汽車分院,地址:沈陽市沈河區文萃路124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42.5萬平方米(約合637.4畝);生師比23;專任教師616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9.6%;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7113.2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0457.1元;圖書54.7萬冊,生均圖書33.4冊。
二、招生計劃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按教育廳文件要求,對社會短缺或市場需求較大專業適當擴大招生規模,調減供大于求、就業質量差的專業招生計劃。
2.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除總院應用英語、商務英語、旅游英語、應用英語(跨境貿易)要求英語語種外,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只安排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專業設置說明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不得修改,須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計劃要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四、畢業證書說明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按專業不同分別為4500元/年/生、5000元/年/生、9500元/年/生、9800元/年/生;住宿費1000、12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按照遼教發[2006]76號轉發《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文件執行。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按照國家、省、市各級政府對全日制高職高專學生的資助政策,學院制定了各級各類獎助學金評審標準,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參評各級各類獎(助)學金。
(1)獎學金
A.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B.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
C.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D.沈陽市政府獎學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學校設立的綜合獎學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單項200元/年)(非貧困生)
(2)助學方式
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提出以下資助申請:
A.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12000元/年)
B.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陽市政府助學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學
E.陽光基金
F.學費減免(符合條件學生享受相關費用減免政策)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無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100%,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報到后學院將安排統一體檢。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學院根據各招生省(市、區)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照該省(市、區)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政策加分計算在文化課成績內參與排序。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在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選科為物理學科類)或語文(選科為歷史學科類)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最高成績錄取,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最高成績錄取。
在3+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最高成績錄取。
6.聯系電話、網址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24-88252211 024-88251995
網址:http://www.vtcsy.com 郵編:110045
7.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