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報教育部批準后,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擬面向全國25個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無性別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招生如出現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未錄取滿時,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調劑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二條 進檔考生專業劃分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則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所有招生專業招收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我校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七章 獎、助、貸等助學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并積極采取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設置。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2800元/生?年—3800元/生?年。吳福—振華獎學金(交通運輸部設立):8000元/生?年,陜西利民公司助學金:5000元/生?年,中鐵一局三公司獎學金:1000元/生?年。
第十七條 綠色通道。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九條 助學貸款。學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相關省市招生法規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