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按照“陽光招生、公平競爭、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哈爾濱傳媒職業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辦學性質:哈爾濱傳媒職業學院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三、辦學層次及學制:統招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四、招生對象: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及黑龍江省中職畢業生。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學院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為準。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六、語種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語種。
七、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男女比例不限。
八、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為原則,在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學院成立招生紀檢領導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普通類按高考成績達到本校在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語文、外語和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按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
藝術類考生術科成績以各省統考成績為準,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本校在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口升學的考生按技能和文化課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錄取時按考生實際分數和所填的專業志愿排序確定專業。
5、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達到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相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由學院進行資格復查,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頒發學歷證書: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后,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并電子注冊的哈爾濱傳媒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十、收費標準:
十一、按國家和黑龍江省有關規定,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十二、學院網址、校址、招生電話及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hrbmcc.com/
校址:哈爾濱市南崗區京哈公路13.5公里處
郵編:150089
傳真:0451-86720452
招生電話:0451-86701301 0451-86720178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