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資格復查
第二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八章 入學學籍和畢(結)業證書種類
第三十條 凡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按時來校報到后,在我省教育廳辦理學籍注冊,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九章 學費標準、獎貸學金及退學退費辦法
第三十一條 學費標準:各專業收費嚴格按對外公示的標準收取。
第三十二條 資助政策: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三十三條 退學退費辦法:如學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學,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市、區)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站:www.jxedu.gov.cn。
第三十九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792888(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jxuspt.com/
監督電話:0791-8379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