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三十條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補、減”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對貴州省原農村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簡稱脫貧家庭學生),學校均按規定標準先予減免學費3830元。已享受學費減免的學生不再重復享受該資助項目。
第八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內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遵義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遵義醫科大學學士學位。
第九章 復查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學校關于招生、入學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學府西路6號
郵政編碼:563000
區 號:0851
聯系(監督)電話:28609366
傳 真:28204408
咨詢電話:28204791、28205801
電子郵箱:zyyxyzsbgs@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zmu.edu.cn/
招辦網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