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3003
三、校址
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
四、層次
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在校修完規定的學業后,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辦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根據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由學校向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新生入學時也可根據喜好選擇其他語種替代英語作為必修的公共外語,可選的語種有日語、韓語、法語、德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建議男生身高173cm以下,女生身高160cm以下,肢體、五官有明顯畸形,或者有嚴重皮膚病考生慎重報考時尚表演與傳播專業。
十二、錄取規則
(一)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及“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四)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排名規則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七)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查詢。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90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6600元/學年,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7個專業6900元/學年,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0000元/學年,產品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1600元/學年,其他專業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最低住宿標準為500元/學年,最高為1200元/學年。(以實際入住為準)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麥穗計劃專項獎學金和國家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委辦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9-8535359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ywicc.edu.cn
2.學校招生咨詢熱線:0579-85633555;傳真:0579-85633555
3.學校地址: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郵政編碼:322000
4.招生網:http://zsb.ywicc.edu.cn
十七、其他須知
被錄取的新生,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超過兩周者,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