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數
2023年我校面向全國預計將招收4954名碩士研究生,其中,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388名,包括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1832名(含推薦免試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556名(含推薦免試生),預計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66名。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學院招生人數和接收推免生數均為預計計劃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計劃數將在國家分數線確定后,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各專業上線生源數量、實際接收推免生數量和招生專業培養條件等因素確定。
二、招生類型及學費標準
(一)招生類型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錄取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不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及單獨考試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二)學費標準
我校目前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
全日制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均定為8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根據專業(領域)執行不同的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注:所列學費標準參閩價費[2013]479號、福大財函[2014]1號、福大財[2018]8號、福大財[2019]17號、福大財[2021]14號、福大財[2022]37號、福大財[2022]44號等文件(若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三、獎助體系
為激發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持續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優、酬勞、助困相結合的獎助體系,具體如下(以學校公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一)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二)優秀學業獎學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立特、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四)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學校將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
(五)學校還設立了“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獎”等獎項,鼓勵支持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學術學位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部分專業學位專業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無具體業務要求,部分專業復試時有加試考試科目,詳見招生目錄。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福州大學接收推免生招生簡章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上的相關通知,具體接收專業(領域)、人數、要求詳見《福州大學2023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數均為預計接收計劃數,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情況將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一)網上報名要求:
1.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按國家文件要求,我校該計劃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且這類專業招生比例原則上不低于該計劃招生總數的50%,招收生源范圍按國家當年下達計劃執行,我校該計劃僅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請考生報考前先查閱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3年遴選“少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采取以下辦法:若同一省(區)內上線考生超過國家下達我校該省(區)“少干計劃”專項招生計劃數,則按所有考生初試成績的相對偏差值排序,并按照國家下達我校該省(區)“少干計劃”專項招生計劃數1:1確定第一輪復試名單。其中,相對偏差值=(上線考生初試總分-報考專業國家A線總分)/報考專業國家A線總分。如果相對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則按照理工類專業優先的原則確定結果。第一輪復試若有不合格的,則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的考生參加第二輪復試,以此類推。若國家當年度該計劃有關文件精神有變動,則按最新文件執行。
9.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發放準考證。
在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復試階段資格審查時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參加復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復試階段資格審查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七、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試的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我校組織,詳見附件。
八、初試成績公布
初試成績預計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主頁上發布,供考生本人查詢,不另發書面通知。
九、復試和錄取
招生單位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屆時我校相關工作辦法將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主頁,敬請關注。
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我校復試預計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復試相關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及時關注我校通知并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復試錄取辦法按福州大學當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復試方案的具體要求執行。
十、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
(一)我校在福州、廈門以及泉州等地擁有多個校區,其中廈門工藝美術學院辦學地點位于廈門集美校區;先進制造學院辦學地點位于泉州晉江校區;石油化工學院,研一新生安排在福州旗山校區學習,之后根據研究生導師科研實驗室所在校區,入駐福州旗山、怡山及泉州泉港等三個校區之一進行培養,掛靠在該院的中國福建化學工程科學與技術創新實驗室(清源創新實驗室)將為入駐的研究生在泉港校區學習和工作期間提供一定的生活補貼;其他學院辦學地點一般在福州,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前,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決定具體校區。
(二)福州大學先進制造學院于2019年6月在晉江校區成立。學院設置5個系,包含電子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系、先進材料系、生物與環境工程系和工程管理系。學院面向先進制造業,整合多個優勢專業類別(包括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生物與醫藥、工程管理等),打破學科壁壘,充分發揮校地合作優勢,積極引入政府、研發機構、企業、行業等各方資源,組建多學科導師團隊和創新實踐平臺,構建“政、產、學、研、用”五位一體的協同育人體系,建立在新工科背景下具有晉江特色的交叉融合性、創新融通型、高層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新模式,實現“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全面發展。先進制造學院辦學地點在福州大學晉江校區。
(三)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與福州大學聯合招收碩士研究生(合計約225人,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指標為準),其中招生專業為:無機化學(070301)、有機化學(070303)、物理化學(070304)、材料物理與化學(080501)、材料工程(085601)(以上五個專業掛靠福州大學化學學院),控制工程(085406,掛靠福州大學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085401)、機械工程(085501)(以上二個專業掛靠福州大學先進制造學院),環境工程(085701,掛靠福州大學環境與安全工程學院)。雙方統籌資源優勢,兼具雙方同類學科特色,建立聯合招收培養研究生創新基地和平臺,在高校碩士招生規模中單列招生計劃,以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為培養主體,遵循“雙重學籍、雙重管理、同等待遇、兩段式培養”的聯培模式,培養優秀人才,具體中科院海西研究院還將在官網中做詳細介紹(詳見網址http://www.fjirsm.cas.cn/yjsjy/zsxx/202209/t20220903_6508419.html )。考生若有意報考,請報名時在備注中填寫“海西聯培”,有備注“海西聯培”的考生由海西研究院根據第一志愿上線生情況單獨劃線,復試工作另行通知。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上將注明“非全日制”,根據學校目前情況,暫不解決住宿,暫無獎助學金。
(五)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明確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并做好書面確認,錄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選擇“非定向就業”被擬錄取的考生,檔案、組織關系等須轉入我校,其他有關事項按國家最新政策執行;選擇“定向就業”被擬錄取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七)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通訊地址須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務須詳盡、準確,以便聯系。
(八)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自命題的專業課課程(考試)大綱詳見附件,招生專業目錄中所提供的書目為主要參考書目,課程(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錄僅供參考,不作為出題范圍,各門考試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課程(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范圍。
(十)我校一律不代購參考書,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考生如欲購買參考書,請與各相關出版社或書店聯系購買。
(十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十二)本內容若與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為準。錄取和調劑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文件為準。
(十三)請關注福州大學研究生教育官微和研究生院官網,及時了解研究生招生有關信息。
十二、聯系和查詢方式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聯系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
郵政編碼:350108
查詢網址:http://yjsy.fzu.edu.cn
咨詢電話:0591-22865515
各學院、專業報考具體細節可通過《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詳細咨詢。
附件詳見:https://yjsy.fzu.edu.cn/info/1071/38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