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是一所面向先進制造業及現代服務業,以工學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理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普通高等院校。
學校成立于1953年,由原第一機械工業部電器工業管理局籌建,并由上海中學、上海工業學校、國立上海高級機械職業學校部分師生組建而成。學校初時校名為上海電器制造學校,先后歷經了上海電機制造學校、上海電機制造技術專科學校、上海電機技術高等專科學校的發展演進。學校1985年在全國首批試點舉辦五年制技術專科教育,2002年被列為國家重點建設高職高專院校。2004年,上海機電工業學校和上海機電工業職工大學并入學校;同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學校更名為上海電機學院,升格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學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列為“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單位,開始碩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學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堅持“技術立校,應用為本”辦學方略,堅持產教融合發展,立足上海、輻射“長三角”,服務區域社會經濟發展,通過產學研深層次、制度化合作,努力打造符合上海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服務上海先進制造業及其相關服務業發展需要,具有技術應用型本科內涵實質和行業大學屬性特征的特色型高等院校,致力于將學校建設成為上海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的人才培養基地、校企合作及產學研結合的創新基地、裝備制造業企業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基地和體現裝備制造業領域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的研發基地。
學校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專業知識精、應用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能夠解決企業一線實際工程技術問題,具有創新精神的卓越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現有控制科學與工程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能源動力、國際商務、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5個專業學位類別碩士學位授權點,39個本科專業、8個專科專業;有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個、全國高校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3個,上海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7個、上海市應用型本科試點專業11個、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語專業1個,5個專業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建有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2個,是全國首批CDIO試點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學校聚焦教學核心環節,創新教育教學理念,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近年來先后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上海市教學成果特等獎等獎項,入選首批上海高等學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獲批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2項、國家級新農科研究與實踐項目1項。
學校通過引進與培養并舉的方式打造技術應用型師資隊伍,擁有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才、國家杰青、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上海領軍人才等一批高層次人才。現有教職工11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855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329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374人(占專任教師總數43.7%)。
學校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狀”“上海市促進就業先進集體”“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榮譽稱號。學校始終秉承“明德至善、博學篤行”的校訓和“自強不息、追求卓越”的學校精神,將致力于面向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構建開放的高等技術教育體系,為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而努力奮斗!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
我校2023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800名左右(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其中學術學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0名左右,專業學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10名左右,專業學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0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3年,我校在培養過程中將按照學制規定執行,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進行全脫產在校學習,所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進行非脫產學習,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時須明確填寫定向就業及所在單位名稱)。錄取時,各學院、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的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碩士研究生培養主校區為上海電機學院臨港校區。
三、學費及獎助體系
根據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2023年,我校除國際商務專業學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學費20000元外,其他所有學術學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學費8000元; 2023年我校專業學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學費暫定為12000元(以上級部門核定的金額為準)。
我校構建以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津貼等組成的研究生獎助體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獎比例為80%,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達100%,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表現優異的可獲得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獎勵標準為2萬元/年(獲獎名額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在校研究生還可通過“三助一輔”崗位獲得崗位津貼。所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四、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下表:
同等學力考生在網上確認前,須將相關證書(證明)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處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網上確認。凡在網上報名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
五、統考報考辦法及受理日期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考生在報名時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考生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均取消其資格。
七、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初試日期和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五)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八、復試
(一)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凡在網上報名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辦法將在2023年3月另行公布。
(二)具體復試相關事宜詳見我校官網。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九、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十、錄取
(一)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三)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擬招人數”欄所列人數為參考人數,錄取時,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五)所有考生須滿足報考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條件,確定自己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通過了考試,我校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同等學力考生在網上確認前,須將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處進行資格審查。
(七)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凡涉及報考、錄取和調劑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文件為準。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yjs.sdju.edu.cn/)。
十二、咨詢信息
單位代碼:11458
聯系人:張老師、王老師
電話:021-38223020
E-mail:yjs@sdju.edu.cn
網址:https://yjs.sdju.edu.cn/
微信公眾號:SDJUYJS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郵政編碼:201306
熱忱歡迎廣大有志青年報考上海電機學院碩士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簡章內容若與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的規定執行。
招生專業目錄:https://yjs.sdju.edu.cn/2022/0909/c527a10017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