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關要求: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原則性說明》中我校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要求,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特別提醒:除上述條件外,各專業報考條件詳見附件《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原則性說明》。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八年制轉段生,詳見相關招收章程及目錄。
(二)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至3項。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考生報名前必須認真學習《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各項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關政策。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預報名: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報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院部一個專業的一個方向。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已被我校接收的轉段生及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或轉段錄取資格。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 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
請注意各報考點公布的網上確認時間,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網上確認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和轉段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原則性說明》,避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準考。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準予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初試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特別提示:下載準考證后請各位考生及時備份準考證電子版(可采取優盤、電子郵箱、網盤等形式),我校在復試及錄取期間需使用初試準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時間及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 3 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管理類綜合能力。其他自命題科目詳見我校2023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六)初試的組織工作和考務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在網站公布。
六、復試
(一)對所有達到我校復試合格分數線考生進行復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未完成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確定。詳細復試辦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全部復試工作預計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詳見復試通知。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七)加分政策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復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我校自主確定并公布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復試時需提供《政審表》原件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一、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和轉段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研輔導培訓,我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均不允許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我校不向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如有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及時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紀委反映。
十二、信息公開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同時公開相關信息。
十三、學費
根據最新文件要求,我校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公共管理除外)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專業學費標準為13,000元/年。
十四、其他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軍隊相關部門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推薦免試工作相關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另文規定。
附件詳見:https://yjs.hactcm.edu.cn/content-6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