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工作的有關精神,為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優秀綜合素質和外語培養潛能的創新型人才,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就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績優秀、熱愛外語類專業,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3年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1.2023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不超過100人,其中:
英語:不超過40人;
日語:不超過16人,其中高起點不超過8人;
法語:不超過16人,其中高起點不超過8人;
俄語:不超過10人,其中高起點不超過5人;
德語:不超過8人,其中高起點不超過4人;
西班牙語:不超過10人。
2.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擇優錄取。
3.錄取后將根據學生意愿進行選拔進入“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跨學科人才培養項目。
三、申請辦法
1.網上報名
請考生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17:00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材料并確認志愿,生成的報名表打印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須重新上傳,確認報考。
2.上傳材料
請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上傳的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
①填寫完整并經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23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③高中階段學籍卡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檔案等);
④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⑤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并簽名)。
四、審核與考試
1.資格審核
我校對申請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于12月23日左右確定通過審核準予考試名單,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繳交報名考試費
凡我校審核準予考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的時限,登陸我校考試中心繳費系統(網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網上支付報名費170元/人(閩發改服價函【2021】402號),并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在公布準予考試名單時同步見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s://kszx.xmu.edu.cn)。逾期未交,繳費系統自行關閉,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予安排考試。
3.考試
(1)考試方式
含筆試、面試,均為線上考試。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相應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筆試成績未上合格線不再折算我校綜合考核成績。
(2)考試時間
筆試:2023年1月6日
面試:2023年1月9日
考試必備設施、考前模擬測試、入圍面試名單和考場規則等相關考試信息及要求將于考前公布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s://kszx.xmu.edu.cn)和外文學院網站(網址:https://cflc.xmu.edu.cn)。考生務必密切關注上述網站動態信息,以免貽誤,凡未在我校指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相關考試事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后果自負。
(3)考試科目
A.報考非高起點考生
①筆試:語數綜合,考試時長60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20%;英語(包括閱讀理解、翻譯、作文),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40%。
②面試:英語(包括朗讀、即時問答),考試時長15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40%。
B.報考高起點考生
①筆試:語數綜合,考試時長60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20%;考生所報考的語種(包括閱讀理解、翻譯、作文),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40%。
②面試:考生所報考的語種(包括朗讀、即時問答),考試時長15分鐘,滿分100分,占錄取成績40%。
五、錄取辦法
1.我校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保送生擬錄人選。我校將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分別劃定合格線,成績不合格者(含筆試或面試其中任一項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擬錄人選須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和學生所在中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我校將盡快向擬錄取的保送生寄發預錄取通知書。經學生確認后,由我校招生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并在上述教育部門的招生網站進行公示。不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4.擬錄取保送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準、辦理錄取手續后,由我校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監督
1.廈門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對學校外語類保送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2.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規范程序進行推薦和公示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我校將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
3.保送資格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隨即取消保送生錄取資格,并追究學生及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4.我校招收保送生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凡在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凡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 將被取消保送資格和高考報名資格。
5.獲我校保送錄取資格的學生,在確認就讀我校后,須守誠信,不違約,維護個人及所在中學的信譽和我校保送錄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現因個人變更志愿等違約行為而對錄取產生影響的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6.對我校外語類保送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紀檢監察機構反映,電話:0592-2186219。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擬錄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之前仍應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凡已經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辦理保送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但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
2.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
4.我校保送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將通過學校有關工作網站及時發布。凡申報及獲得保送生考試和錄取資格的學生應密切關注我校考試、招生等工作網站,并根據我校的要求及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因未能按時根據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考試和錄取等問題均由學生個人負責。
八、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依據教育部已頒發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九、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網址:https://zs.xmu.edu.cn;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址:https://kszx.xmu.edu.cn;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網址:https://cflc.xmu.edu.cn;
電話:0592-218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