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13號),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的報名、初審、測試和資格認定等工作。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二、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熱愛外語專業且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45人,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擇優錄取。
四、報名要求
報名采用學校推薦和考生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均須登陸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報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2月19日至26日22:00。
(二)報名要求
考生須根據系統提示和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上傳。報考我校外語類保送生的考生,通過同一報名平臺報名外語類保送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
上傳報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后下載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經中學審核無誤并簽字蓋章后上傳掃描件。
2.其他證明材料:考生提交的獲獎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應以高中階段為主,原件掃描后上傳。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蓋章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信息將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詳盡公示。
中學需填寫《中央財經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校薦名單匯總表》(點擊附件下載)并于12月27日前簽字蓋章掃描電子文檔后發送至zsb@cufe.edu.cn。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完整有效的報名材料組織專家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初審結果于2023年1月初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發布。
(二)準考證打印: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系統提示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三)測試:采用線上遠程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不予錄取。
測試時間為2023年1月10日,測試具體安排詳見后續通知,考生請持續關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本科生招辦微信公眾號和報名平臺的有關通知。
(四)擬錄取資格確定:學校根據測試成績提出獲得擬錄取資格名單。擬錄取資格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2023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的1.5倍。擬錄取資格信息于2023年1月下旬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并按要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擬錄取資格。
(五)復審擬錄取資格:學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2023年保送生資格名單中復審擬錄考生的保送資格。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六)錄取辦法: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入選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和體檢。體檢合格者,我校將按有關規定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
六、其他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進一步嚴格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二)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測試專家,堅持遴選標準,強化業務培訓,嚴明工作紀律,測試專家、考生、考場實行“三隨機”機制,測試過程全程錄像。測試資格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均按要求進行公示和信息公開,確保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督部門參與和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審核公示工作。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五)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經保送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六)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測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我校將根據情況調整招生簡章相關內容。
七、聯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zsb@cufe.edu.cn。
(二)外國語學院咨詢電話:188110995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sfscufe@163.com。
(三)紀檢監督郵箱:xxjw@cufe.edu.cn。
(四)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學生處),郵編:100081。
八、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詳見:https://zs.cufe.edu.cn/cms/frontViewArticle.html?id=060a9d98b4c944b286622109044677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