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東營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東營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東營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東營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2440。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府前大街129號(郵編:257091)。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紀檢、招生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宣傳、錄取管理等工作,處理招生過程中全局性問題和突發情況。
第九條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單獨考試招生計劃與條件
(一)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計劃500人。本計劃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東職招生在線”微信公眾號、東營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二)招生條件及考試科目
1.招生對象
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
2.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條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考生體檢情況須符合各專業報考要求。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3)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衛、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等4個專業為航空類專業,須取得我校面試合格證后方可報考。
3.考試科目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測試。考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占100分)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占100分),總分為200分,采取筆試考試形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興趣愛好、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及將來從事某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等。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不含退役軍人考生)需參加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進行。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
(3)報考退役軍人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我校單獨組織素質測試。素質測試方式和時間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及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公布。
第十一條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與條件
(一)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500人。本計劃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東職招生在線”微信公眾號、東營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二)招生條件及考試科目
1.招生對象
面向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
2.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條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考生體檢情況須符合各專業報考要求。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3)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衛、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等4個專業為航空類專業,須取得我校面試合格證后方可報考。
3.考試科目
綜合評價招生的綜合成績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占12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30分)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150分),總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筆試考試形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興趣愛好、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及將來從事某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等。
第十二條 報名方式及考試安排
(一)報名方式
參加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進行報名。其中,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報名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2月16日-2月20日通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系統(網址:http://ddzs.dyxy.edu.cn)進行信息確認、繳納報名考試費、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安排
考生本人通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系統”打印《東營職業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和要求參加考試。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原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普通類按照各專業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資格線上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專業。
3.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衛、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等4個航空類專業單獨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未取得面試合格證的,不予錄取。
4.退役軍人類按照總計劃數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資格線上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專業。
5.考生根據自身類別填報專業,可兼報1-3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
6.普通類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僅參加文化素質測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之一者,無論成績為多少,均不予錄取。
(二)確定預錄名單: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預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含普通類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和退役軍人類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
(六)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職擴招和學生培養管理的通知》(魯教職函[2019]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退役軍人入學后,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學生達到最長修學年限尚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頒發肄業證或結業證。
第十四條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原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首先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資格線上的考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專業。
3.考生根據自身意愿填報專業,可兼報1-3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
(二)確定預錄名單: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預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山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1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東營職業學院,證書為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一)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東營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的權利。
(二)報名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三)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四)本章程由東營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效。
(六)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46-8060069
招生網址:http:// www.dyxy.edu.cn/s.php/zs
監督電話:0546-8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