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滄州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0105)
二、學校地址: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國風南大道16號
三、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由滄州師范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滄州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招生計劃: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公布計劃為準。
七、招生專業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中國畫、繪畫、藝術設計學、音樂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書法學。
八、錄取規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二)考生體檢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統一體檢標準。
(三)我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有關加分、優先錄取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我校認可并執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各類考生投檔規則及相關政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生源范圍內進行錄取。
(五)專業志愿間不設立分數級差。
(六)學校不做預留計劃。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專業錄取規則
1.河北省
(1)美術類、音樂類(含聲樂和器樂)、舞蹈類等使用河北省相應的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書法學等專業使用相應的校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招生計劃不區分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統一編制。
(2)美術類、音樂類(含聲樂和器樂)、舞蹈類、書法學: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3)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4)我校執行河北省藝術類相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遵循“志愿清優先”原則,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我校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開展錄取工作。對進檔考生遵循“志愿清優先”原則,依據各省投檔規則計算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八)錄取結果公示:高招錄取期間,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在學校官網對錄取結果進行公布并接受查詢。
九、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后,學校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十、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根據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價行費[2018]93號)文件規定,藝術類每生每年8000元。
(二)住宿費標準:6人間學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間學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一、本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新的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十二、招生咨詢
咨詢部門:滄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網 址:http://www.caztc.edu.cn 電子郵箱:czsyzsb@163.com
電 話:0317—5667735 5667736
傳 真:0317—566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