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于3月進行。現將考生須知公布如下:
一、云南省考生轉出考籍檔案到外省(市、區)
(一)轉出條件
按轉考程序要求,轉考應當先辦理轉出手續,再辦理轉入手續,符合下列轉出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出:
1.考生在云南省和轉入省均已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統考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轉考申請。
2.考生在當次轉考工作期間只能申請一次、只能申請轉出到一個省(市、區)。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辦理該專業畢業手續,不得轉出;已辦理畢業證的考生成績不得轉出;已經轉出的課程,無法重復轉出。
5.只能轉出統考課程合格成績。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二)轉出辦理時間
3月1~6日:考生網上申請,逾期未申請的本次將不再受理。
3月1~10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轉出。
(三)轉出辦理流程
1.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轉往外省(市、區)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并辦理畢業證的,須辦理轉考手續。
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網址http://zk.ynzs.cn/)進行申請,具體操作可在首頁下載《考生使用手冊》查看;也可在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教育廳→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跨省轉移課程的確認→對自考合格課程跨省轉移的確認”模塊進行申請。
辦理轉考的考生需要注意:需要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后完成身份認證,在線填寫并下載《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申請表》,由考生本人確認無誤后,打印出來手寫簽字再掃描或拍照上傳。
3.云南省將于3月1~10日期間審核處理,考生可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查看實時審核狀態。轉出審核通過后,不再單獨通知,請考生于3月11日及以后自行到轉入地自考管理部門辦理轉入確認,因各轉入省辦理時限及要求不同,請及時關注聯系所轉入省省級自考管理部門。
二、外省(市、區)考生轉入考籍檔案到云南省
(一)轉入條件
外省(市、區)轉入的考生,須按云南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照云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下列轉入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入:
1.考生須在云南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才能轉入云南省。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辦理畢業證,不得轉入。
4.只能轉入統考課程合格成績。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
5.考生應當在云南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云南省申辦畢業手續。
(二)轉入辦理時間
3月1~15日:到外省辦理轉出手續,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完成身份認證。
3月1~30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接收。
(三)轉入辦理流程
1.符合轉入條件的考生,須先到外省辦理轉出手續。
2.外省辦理轉出成功后,須于3月15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網址http://zk.ynzs.cn/)完成身份認證等待接收成績,否則轉考成績不予接受,具體操作可在首頁下載《考生使用手冊》查看。
3.符合云南省轉入條件的考生成績,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于3月1~30日內審核通過后接收。轉入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http://zk.ynzs.cn)查詢轉入成績。
三、轉考說明
1.考生辦理轉考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在規定日期內,因故未及時履行轉考手續者,按本人主動放棄轉考處理,同時,其轉考信息予以廢止。如需再辦理轉考手續,須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重新履行轉考程序。
2.考生提供的轉考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偽造、涂改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經查出,即取消轉考、畢業辦證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轉考工作咨詢電話:0871-651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