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紹興文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紹興文理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49,浙江省招生代碼:0022。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河西校區:紹興市越城區環城西路508號;南山校區:紹興市越城區城南大道900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5-8834235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2023年三位一體總招生計劃數為135人,具體計劃如下:
1.考生只能在報考類別中(理工1類、理工2類、理工3類)選擇其中的一類報考,不得兼報。
2.學校按測試組別(理工類)組織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成績在同一報考類別下的所有專業均有效。
3.允許“三位一體”招收的學生申請轉專業,但僅限于同一報考類別內的招生專業之間互轉。具體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4.土木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到土木工程、地質工程專業。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已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達到3A及以上,或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報名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本科招生網(zs.usx.edu.cn)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
3.材料上傳:申請人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拍照)上傳報名系統,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審核不通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申請表》。要求在報名系統中在線填寫個人信息,提交后再通過報名系統直接打印。紙質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并加蓋公章,考生本人簽名后將蓋章簽名的申請表掃描(拍照)上傳。
(2)身份證(正反兩面)。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審查工作組,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進行評定,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環節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不足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的6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資格審查采用百分制,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9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1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
第十七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3月1日至3月13日。
2.資格審查時間:3月14日至3月20日。
3.結果查詢、網上繳費:3月21日至3月27日。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錄個人報名系統,支付寶或微信掃碼繳費,收費標準為140元/人,完成報名。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校不接受現場繳費。
4.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日起,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八條 測試時間、地點
1.測試時間:2023年4月8日。
2.測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
具體報到時間、報到地點詳見準考證。
第十九條 測試內容與形式
面試全程時間為12分鐘/考生(包含審題和作答)。主要測試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工程意識,包括“自我陳述”和“必答題”兩個環節。所有題目一同展示,并以口述形式在規定時間內逐一完成所有題目的回答。
必答題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工程分析能力、思維能力及創新意識。自我陳述主要考察學生的專業匹配度、綜合素養等。
第二十條 成績評定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在綜合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的6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資格名單。合格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志愿填報與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志愿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統一填報,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紹興文理學院”,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報考類別相對應的招生專業范圍內,且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報考類別內的招生專業考生可以兼報,如理工1類合格考生,可以同時填報理工1類中的多個專業,凡有不喜歡的專業,請不要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二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高考總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上30分。
2.綜合成績折算方法: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
3.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按高考總分位次先后排序。
4.專業投檔辦法:實行分類錄取。對同一報考類別內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總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直至滿額。
5.錄取人數:若各報考類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該類別招生計劃總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處理),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類別志愿填報人數的85%(按小數點舍去處理)以內。
第二十三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㈠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㈡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㈢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㈣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環城西路508號 郵編:312000
聯系部門: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5-88345555 傳真:0575-88364492
學校網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網址:http://zs.usx.edu.cn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