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我院2023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國標碼13976)
第二條 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我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審核備案,業務上由福建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條 辦學地點:福建省三明市城區(三明市高巖路6號)
第三章 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院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自覺接受院紀委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監督電話:0598—8282790(校紀委辦公室)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院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3】3號)文件精神執行,實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所有符合錄取投檔條件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和錄取。常規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征求志愿錄取。
第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相關規定執行。醫學類專業: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不予錄取。
第八條 我院各專業錄取中不限男女生比例,受就業因素影響,建議男生慎報助產專業,歡迎男生積極選報護理、學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
第九條 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我院外語教學中以英語為主。
第十條 錄取期間,請考生及時關注省教育考試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網,并保持手機暢通,我院將盡可能通過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電話與考生加強溝通聯系。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錄取工作結束后我院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院嚴格執行省里下達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無計劃外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我院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經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批準,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六章 收費標準、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我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標準,醫學類專業學費6600元/學年,其他非醫學類各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結束后,將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有關繳費事項,請考生根據要求按時繳費,未按時繳費且不辦理緩交申請的可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我院開通入學“綠色通道”,積極采取獎、助、補、緩、貸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在校學習期間的經濟困難,有關資助政策可在我院校園官網上查詢。
第七章 入學、畢業
第十六條 新生憑我院寄發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按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七條 通過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在收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資助政策等方面與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通過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學生還可獲得相應專業及等級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規定與現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時,以現行招考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咨詢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巖路6號 (郵編365000)
聯系電話: 0598-8282672(兼傳真)、8282357
學院網址: http://www.smykzy.cn
招生信息網:http://zs.smykzy.cn/
招辦郵箱: zsb13976@126.com
QQ號碼: 477602649、2843766809